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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烟花爆竹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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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4 16:2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春节已过元宵将至,在春节期间仍有部分群众,不顾邯郸市禁燃的相关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自身的安全,还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的污染。为保证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请大家切莫以身试法。

      在此邯郸警方提示您: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第15号通知规定,自2020年3月起,我市实行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也就是说,2021年我市将继续执行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即:全年365天、全市20个县(市、区)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城市、城镇和农村地区。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烟花爆竹具有爆炸性,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非法制造、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也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邯郸警方从2020年12月10日起,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的“黑窝点”、“黑市场”,全力收缴一切流散社会和群众手中私存、私藏的烟花爆竹,严查严惩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     

      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我市的禁燃规定,欢迎提供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视违法犯罪类别、涉案物品数量给予奖励。

来源于平安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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