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城乡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退役军人、回乡创业等人员学习职业技能、
考取相应证书有新渠道了!
省人社厅新近推出42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名录
一起来看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配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省人社厅新近推出42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42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已备案
我省推出的42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已由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具体项目是:墙体装饰、空调器安装、丝网花制作、钢结构制作、手工编织、木绘艺术、手工装裱、十字绣、家具修复、土布织造、板栗树整形修剪、果树嫁接、核桃树嫁接、梨树嫁接、苹果树嫁接、桃树嫁接、枣树嫁接、红薯栽培、马铃薯栽培、洗衣熨烫、家居保洁、塑钢门窗制作、金属线材拉拔、手工吹制玻璃器皿成型、串珠编制、内画制作、刺绣制作、制鞋针车、服装缝纫、粉条加工制作、畜牧养殖、香菇栽培、甜玉米栽培、社区保洁、机动车碰撞估损、超市理货、商超收银、机动车营销管理、办公软件应用、会计软件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图像处理。
通过考核将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享受补贴
专项职业能力是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可就业”是指劳动者可凭借此项能力就业谋生;“最小”是指它的适用范围小于“职业”,作为一项就业技能,它不可再拆分,不划分等级。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技能操作为主,一般不进行理论知识测试,技能操作水平达到技术要求即可。专项职业能力不分等级,个人自愿报名,由人社部门组织考核及核发证书。
适用于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回乡创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考核的人员将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培训及考核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政策补贴。
如何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采取属地管理模式,达到法定年龄的劳动者,均可自愿与当地人社部门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我省今后这样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的项目,是新形势下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扩大职业培训范围的有效途径,是引导职业技能培训的新方向,是支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的主要依据,对配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拓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面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在做好现有考核项目基础上,加大对新需求项目的立项、开发力度,并将装备制造类、“高精尖缺”类、技能扶贫类、绿色环保类和企业、院校、培训机构亟需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列为优先开发方向,推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