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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山防火通告+最新春节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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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0 21:4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封山防火通告 最新春节安全提示

微观峰峰今天

 

 

 

 

峰峰矿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封山防火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省政府令〔2011〕第14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封山防火的通告》(邯政规〔2019〕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本区辖区内封山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山期: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二、封山区域:峰峰矿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林地)、森林景区、生态公益林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

 

三、各乡镇政府、滏阳街道办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在封山期,严禁携带一切火种进入山林;严禁烧荒、烧草、烧秸秆、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地内进行工程施工或采矿的,需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办)要在进入本辖区封山防火范围的路口、通道依法设立临时检查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封山防火区,确需进入的应对所有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查扣火种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广播、电视、通讯、报刊等宣传媒体要高密度播(刊)发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街道办)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办)政府或有关部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

 

七、发生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要做好火场区域气象预报;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公安部门要维护治安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必要时负责群众转移;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救治伤残人员;应急、林业部门要立即组织指挥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火场开展扑救。执行火灾扑救的防火车辆,按有关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

 

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及省林业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冀林公字〔2006〕26号)第十条的规定,在封山防火期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林缘农田内焚烧秸杆的,按《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进行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的,除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外,对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公职人员的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从重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第一起火灾的乡镇(街道办)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向区政府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报告处理结果。

 

九、各乡镇(街道办)、重点旅游景区,在封山防火期内,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切实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罚。

 

十、本通告有效期为1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火警电话:5021119

 

 

 

                       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最新

 

春节期间安全提示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安全风险增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措施,确保节日安全。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确保生产安全;加强应急值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如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5013245电话进行举报。

 

广大人民群众节日出行要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提前检查车辆、规划出行路线,严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离家外出前关闭燃气阀门、切断非常用电源、清理阳台和楼道杂物;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进入林区草区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区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在林区草区生产生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严禁违规用火。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和值班值守,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备好应急物资,遇有险情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欢乐祥和过大年

             防火安全记心间

     这份春节防火安全提醒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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