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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荣枝做辩护就是黑心?律师被骂无奈发声:这只是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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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17:1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近日,南昌中院开庭审理了劳荣枝案。为其辩护的法律援助律师王国强表示,一开始劳荣枝只关注外界对她的看法,不在意判刑结果,表示和无期相比,更想被判处死刑。经过16次会面以后,劳荣枝的心态开始改变,求生欲变强。她并不否认抢劫、绑架的事实,但不承认绑架、抢劫致人死亡的后果。

 

网络上有一些人骂王国强律师,称他不应该给死刑犯辩护。对此律师回应,这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因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可以保障贫困者的辩护权,减少被诬陷的可能性。

 

其实被告律师被骂的新闻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江歌案中,为陈世峰辩护的律师被辱骂,王振华案中,辩护律师也被骂。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律师也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马蓉和王宝强离婚时,马蓉聘请的律师也在网络上被辱骂。在一些网友看来,律师为被告辩护,就是为虎作伥,是没有良心的表现。

 

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在法院宣判以前,我们并不能称某个人为犯人,只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哪怕是证据链完整也是如此。允许律师在法律范围内给大众眼中的"坏人"做辩护,是"确保好人不会冤枉"这个概念的副产品。因为检方在控诉的时候,会摘取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若是没有辩护律师的话,那么法官得到的信息可能不是很客观完整。

 

若是大众眼中的"坏人"利用律师的辩护来脱罪,那我们该反省的是公诉方的业务能力是不是存在问题,法律是否存在滞后性,对这些进行反思,我们的社会法治水平才会有真正的进步,而不是单纯地把责任全都推到辩护律师身上。

 

聂树斌案件中,为其辩护的张景和并没有律师资格,其辩护权没有得到保障,这和他含冤而死之间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丹东市一腿部患有残疾的人因为非法砍伐树木,被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阶段,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提供了帮助,提出了对他有利的辩护意见,最终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简单来说就是不用坐牢了。审理后,当事人深有感触地说:"没有想到我犯了罪,政府还帮我打官司,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不再做坏事。"

 

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戒,还在于教化,让人们发自内心地遵守规则,若是法律程序太过于严苛,普通人无法发声的话,那人们就不会发自内心地相信法律,法律可以起到的作用就是有限的,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给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我们也应该有基本的理解和尊重。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张玉环,律师的存在,减少了这类案件出现的可能,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有利的。

 

公众道德和职业道德有相通之处,但是也有一定的区别。公众对于好人和坏人的区分是从感性的角度来着手的,而律师要从实际证据来出发,确定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坏到了什么程度。

 

在追究个体的犯罪行为时,若是没有律师这个力量作为制约,那么公诉方的力量很容易失控,公民的法律权益是无法实现的。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我们也不能剥夺其人格权,法律并不会以剥夺某个人尊严的方式来体现惩罚的严酷性。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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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21:0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确实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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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21:3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确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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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21:3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律师所做的事职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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