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曲周县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拥堵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对我辖区内已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示。
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曲周县G230国道与X151县道(南柴线)交叉口。
以上执法取证设备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启用。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曲周县大队
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