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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交通事故受害人实名举报鸡泽县鸡泽镇南街村人苑*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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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9 12:3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网暴:交通事故受害人实名举报鸡泽县鸡泽镇南街村人苑*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022年7月8日5点30许,苑*醉驾开车拉着2位朋友逆行在南赵寨路口将于刘、王、豆三女士相撞,造成三位女士不同程度受伤,现在曲周县人民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醉驾司机苑*向受害者请求千万不要报警,并向刘、王、豆三位女士写下保证书,愿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证明人张*光也签名盖了手印,随后苑*、张*光将受害者送到曲周县县医院治疗,向医院交费一万元资料费,并说让受害者使用合作医疗骗保,受害者不同意,苑*以回家拿钱的名义又开车拉着2位朋友肇逸了。事故受害人向鸡泽县警方报案,事故科已介入调查处理,在调解期间,被举报事故当事人司机苑*提出向事故受害人赔偿10元,事故科办案民警程*平不支持赔偿,有严重办案不公,不作为,充当交通事故肇事者保护伞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导致受害人住院治疗费无法支付等问题。 事故受害者三位女士诉求: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市县委、政府,公安机关,媒体网站有关权威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依法从严从重立案调查处理受害者举报反映的实际问题,并要求对办案民警程国平给追责问责,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举报人:曲周县白寨镇塔寺桥村刘*连,王*南,豆*燕等待配合联系电150****1107 醉酒司机苑*:鸡泽县鸡泽镇南街村人(府东50号)电话130****9820(身份证号码为130431********0614)车牌号为冀D***G5黑色福特越野桥车。本网继续关注:2022年7月17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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