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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改制公司破产三年至今未清算 数千万债权兑现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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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1:1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邯郸一改制公司破产三年至今未清算 数千万债权兑现没着落

近日,邯郸市爱华机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华公司)30多名“债权人”反映,爱华公司从2019年申请破产至今已有将近三年的时间,但邯郸市工信局成立的邯郸市爱华机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至今未找第三方对债权进行认定登记,导致四千多万的债务无法得到清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据“债权人”称,如今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大家至今要不回欠款的原因是因为邯郸市工信局成立的邯郸市爱华机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未找第三方对爱华公司医电仪器分公司进行债权认定,他们未被认定为真正的债权人,由于爱华公司已经破产,所以无法向法院起诉。导致至今这种局面的原因与爱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也脱不了干系。2018年下半年,张某联系其他社会关系,通过邯郸市公安局向邯山区公安局下发文件将爱华公司医电仪器分公司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进行立案查处。因为没有报案人,张某抛出“爱华公司来偿还爱华公司医电仪器分公司的债务”、“谁报案还谁钱”的诱饵,鼓动“债权人”到邯山区公安局报爱华公司医电仪器分公司“非吸案”,这就导致爱华公司破产后,邯郸市工信局清算小组将大家按“非吸案”参与人对待,迟迟不找第三方进行债权认定。此外,清算小组在爱华公司破产后,违规找来爱华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清算,出现了债务认定兑现缩水的情况。据“知情人”介绍,2019年初,爱华公司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9年4月23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9)冀04破8-1号爱华公司破产清算裁定书。随后张海龙伙同破产清算组在没有召开全体股东大会的情况下违法编造爱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提供给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致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此决议下达了(2019)冀D04破8-6号爱华公司破产重整裁定书,违规将爱华公司的破产清算变更为破产重整,但是重整人为张海龙的亲戚(永年区硅谷化工董事长宋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爱华公司的资产处置公告中明文规定和债务人有亲近关系人员不得购买或者变相购买该资产,然而实际上是变相将爱华公司的资产转为张某家族资产。    此外,还有爱华职工反映,质疑爱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和清算小组负责人周某“串通”,在对爱华总公司的职工债权人清算时弄虚作假。爱华公司财务总监徐某的儿子在市一小公司打工,清算时却兑现2015000元,张某外甥女段某就是公司普通职工,却兑现6912630.20元,还有一名下岗职工的亲戚在这上班,也兑现1039796元……“他们都是普通家庭,怎么会兑现几百万,这里面也存在问题。”    “自2019年4月23日爱华机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至今已经三年时间,我们这些过去曾在企业困难时期支持企业发展,保证企业职工稳定的保命血汗钱清算组始终没有给予我们明确的答复和解决。在此期间我们有一名老人王某直接被气死去世,还有人生病住院掏不起住院费,孩子结婚没钱买房,造成了很多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一名“债权人”气愤地说:“破产清算组负责人周某还多次伙同张某一起配合到邯山区公安局要求将爱华医电仪器分公司的债务全部变为非吸,但大部分职工亲属不去报案,在此我们想不通破产清算组为什么这样去做?”    另据爱华公司一名职工匿名透露,爱华公司旗下有很多固定财产,如果将这些资产兑现,其实能还上债务,只是这些资产都被公司控制张某利用多种手段侵吞了(附材料)。    据知情人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79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法院给爱华公司的裁定书是“2019冀D04破8-6号”,到现在2022年2月已经26个月了,早已超出破产法规定的时间,按规定人民法院早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了,可清算组就是不按法规执行,我们希望上级能够重视此事,督促清算组和爱华公司对我们的债权进行认定登记,解决30多名人员的债务纠纷,让大家回归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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