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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绛县安峪镇冯村和安峪村交界处,有这样一处厂子,门口没有任何标示,铁门紧闭,看起来似乎像是一所无人居住的废弃场所。知情人说,这其实是一家食品加工厂,做的食品都拉出去卖了。做为正规的一家食品加工厂,应该是证照齐全,悬挂门牌,干净整洁。而这家食品厂却是悄无声息,暗里生产,食品安全是否过关?生产证照是否健全?其生产的食品大都销往那里?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小、黑”食品厂的产品,广大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绛县这家食品加工厂是否拥有工商、卫生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所生产食品是否能保证安全?希望相关部门认真查处,还广大消费者明白,整治“三无”企业,把好人民群众“进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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