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陈刘营村民集体告白信
我们是邯郸市永年区陈刘营村民,现就我们陈刘营村东地块一事,向有关部门反映,1984年在我们村村民陈永权带头兴办了刘营造纸综合厂,当时以每亩地每年630斤小麦和玉米租用了我们村村民集体土地,后来在1998年,造纸厂转型变为农业,同时成立了永年县生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就把厂区的固定资产租给了陈红升。从2009年开始,陈红升接替了造纸厂付给村民地租,在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前提下,以每由700元强行租用了村民土地,到2017年村民集体要求给村民上涨土地租金,后来经协商,一部分村民同意了再次租给陈红升土地,一部分村民不愿意在租赁给陈红升土地。
2019年,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陈红升拿到了本地地块所谓的国有土地证,不知道什么渠道办成的,但是当时并没有征用村民土地,随后我们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村民集体士地使用确权证书。在此村民想按照自己确权证书测量自己士地面积及位置,多次去镇政府村委会,让政府帮忙测量自己的土地面积以及位置,但是并没有结果。在此情况下我们得不到政府的维护,政府人员还代替陈红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在村里给不懂土地政策法律的村民,签订以租代征的租赁合同(并附有刘营镇政府,陈刘营村委会公章)。大部分村民都不满意政府做法,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要求还回自己的土地,不再出租,要回自己的土地。
多年来,一直盼望要回属于我们村民自己的土地,为什么这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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