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bighandan.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503"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503"><!--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p><p> 接到举报称,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一家玻璃厂“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初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至今没有任何公布和公示,涉嫌瞒报。</p><p>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时间规定如下:</p><p>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p><p>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p><p>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p><p> 事故报告后,如果出现新情况或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补报。对于一般事故,如果在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如果在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也应及时补报12。</p><p> 以上规定确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上报,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应对事故,保护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p><p> 经过实地走访该村村民了解到四月中旬的时候已经下葬完。死者为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柴关乡某某村,姓名:杜某某,男,42岁,在生产过程中被砸死,私了赔偿180万。</p><p> 人命关天,无论是什么样的安全事故,我们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第五条中,“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p><p> 随后致电沙河市应急管理局0319-8700691反馈该起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有人称,该起事故还在调查中,试问遇难者都已经下葬十多天了你们还在调查?问现在调查到什么了工作人员称:不知道,什么时候公示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拭目以待吧!看看当地政府最后能调查出来什么结果,是公布事实,还是永无休止的调查中。</p><p> 安全生产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基,是地方政府工作中的重点,部分企业为避免受到处罚,采取瞒报事故的方式来</p> <!----></div>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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